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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扶持集装箱运输业

发布时间:2018-06-27

6月20日,为加快水运集装箱运输业务发展,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,宿迁出台《关于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政策》,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业发展。

文件提出,为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航线运营,该市对在运河宿迁港运行的集装箱航线实施资金扶持。对稳定运营1年以上,且平均每周不少于2个航次(1个航次包括一来一回两个航程)的集装箱航线每年给予100万元补贴;对从运河宿迁港始发,直达沿江沿海港口,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,平均每周不少于2个航次的快线航线,每年给予200万元补贴。该市对在宿迁注册的货运代理(物流)公司,揽取货物后利用运河宿迁港进行集装箱装卸运输的,进行阶梯式补贴,最高每个标箱可补贴60元。(摘自省交通运输网站